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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hsps - 訓導組 | 2024-02-22 | 點閱數: 25
一、 依據本府113年2月1日府民禮字第1130027629號函辦理。
二、 如符合實施計畫第4點(一)選拔標準,請於旨述期限前將推薦資料函送本府,俾利本府進行初選資格審查及實地訪查前置作業。
三、 有關候選人推薦書內孝行事蹟,請由推薦人或推薦單位詳實填報,勿由候選人以自傳方式自行舉薦,並請依其孝行事蹟註明薦報組別,分類如下:
(一) 長期陪護組:長期盡力照顧父母、尊親屬,不畏辛勞。
(二) 善用資源組:運用長照或其他社會資源照顧失能父母、尊親屬,鼓勵或積極幫助其重建、恢復或維持自理能力。
(三) 扶助實現組:照顧父母、尊親屬維持其身體健康,體貼其心意,使其歡喜,進而鼓勵並協助其自我實現。
(四) 同心協力組:家人間共同照顧父母、尊親屬,並能凝聚、團結彼此間情感,家庭和樂。
(五) 顯親傳孝組:傳揚父母之優良事蹟,彰顯其對社會之貢獻;或將自身關懷父母、尊親屬之具體作為,推廣至里鄰社區,並熱心提供協助,供大眾效法。
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被推薦人:
(一) 曾獲本獎項。
(二) 同一孝親對象家庭曾獲本獎項。
(三) 5年內相關孝行事蹟曾獲中央部會表揚。
五、 獲選全國孝行獎之得主及推薦人,將分別由內政部致贈獎座、獎金及感謝狀,並應邀參加全國孝行獎表揚典禮及參訪活動;另符合本縣孝行標準者,本府將擇期辦理表揚大會加以表揚,並致贈表揚匾額及獎勵金。
六、 檢附「113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