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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社會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實施計畫」

教務組 / 2017-07-25 / 點閱數: 88

主旨:函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社會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請貴校指派相關領域人員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7月1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60073031號函辦理。
二、依國教院領綱研修流程,經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以下簡稱課發會)決議確認之領綱草案初稿,始進行審查、公聽會及網路論壇,以進一步蒐集相關修訂意見;旨揭草案(含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共計3份)經106年5月22日課發會(第三屆)第2次會議通過,並授權課發會第三群組確認後,即依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臨時提案三之決議,規劃辦理網路論壇及22場次公聽會,說明如下:
(一)網路論壇:預定於106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月10日下午5時,共計131日,於網路上公布社會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後,以論壇方式蒐集意見。
(二)公聽會: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社會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及公聽會相關資料,於106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公布於國教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網頁(網址: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與會人員可先行下載閱讀。
2、本縣公聽會預定於106年9月23日辦理。
三、報名方式、時間及截止日期:
(一)報名方式:以網路方式報名為主,亦開放現場報名。請至國教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網頁(網址: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報名。
(二)開放報名時間:自106年7月3日上午9時起。
(三)如報名人數超過場地限制,得提前截止報名。本縣場次報名截止時間:106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四)其他公聽會之場次安排、流程、進行形式及規劃公聽會現場網路直播之申請說明等內容,詳列於附件之公聽會實施計畫。
四、各級學校指派與會之人數說明如下:
(一)國小端:每校請指派一名參加。
(二)國中端:每校請指派兩名參加。
(三)高中端:每校請指派一名參加。
五、參與公聽會之出席人員,請所屬學校核予公(差)假登記,並支付差旅費。
六、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公聽會聯絡人葉雅卿小姐;聯絡電話:02-77407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