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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視覺藝術教學實踐研究與發表會計畫」優良案例全國發表會實施辦法

教務組 / 2017-06-21 / 點閱數: 108

主旨:檢送「106年度視覺藝術教學實踐研究與發表會計畫」優良案例全國發表會實施辦法一份(如附件),請鼓勵貴屬教師或輔導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20日臺教師(一)字第1060086470號函辦理。
二、辦理時間/地點:106年7月13、14二日,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院區101研習教室,詳情請洽:台北市內湖區麗山國小張芷瑄老師,電話:02-26574158#328;傳真02-27994484、e-mail:bobo823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