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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00年度教師自我專業進修研習規劃服務

教務組 / 2011-08-09 / 點閱數: 508

附件1
100年度學校本位暨教師自我專業進修研習規劃服務

試辦實施流程
一、               服務網開放規劃時間:100815日起。
二、               進修研習規劃網路填寫時程:100815日至1014
(一)        學校本位教師進修研習規劃 (業務帳號)
填寫人
單位
填寫日期起迄
各校業務帳號代表一名
臺北市、宜蘭縣、基隆市、
桃園縣、新竹市、苗栗縣、
臺中市、南投縣、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100年8月15日至
100年9月5日
依學校未來發展特色於填寫日期內使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之業務帳號登入「學校本位教師進修研習規劃服務網」(http://school.inservice.edu.tw)填寫「該校學習需求規劃」。
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
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
臺東縣、澎湖縣、連江縣。
100年8月19日
100年9月9日
(二)        教師自我進修研習規劃 (教師個人帳號)
單位
填寫日期起迄
填寫人
說明
教育部
中部辦公室
100年9月6日-100年9月14日
(全國國私立高中職及特殊教育學校)
每位
教師
每位教師依進修需求,於填寫日期內使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之教師帳號登入「教師自我專業進修研習規劃服務網」(http://teacher.inservice.edu.tw) 填寫「個人學習需求規劃」。
臺北市
100年9月9日-100年9月19日
(臺北市轄屬學校)
高雄市
100年9月16日-100年9月23日
(前列縣市轄屬學校)
新竹市
臺中市
100年9月22日-100年9月28日
(前列縣市轄屬學校)
苗栗縣
桃園縣
100年9月27日-100年10月4日
(前列縣市轄屬學校)
南投縣
宜蘭縣
花蓮縣
基隆市
100年10月3日-100年10月7日
(前列縣市轄屬學校)
雲林縣
嘉義縣
嘉義市
屏東縣
100年10月7日-100年10月14日
(前列縣市轄屬學校)
臺東縣
連江縣
澎湖縣
(三)        試辦期程說明
試辦時期學校業務帳號管理者及教師須分別於10099日及1001014日前完成「進修研習規劃」;本服務為一常態運作,平時皆需後續維護,因此在試辦期過後,老師依然可上網做檢視,惟不能就規劃內容進行修正。
三、               召開100年度試辦期中檢討會議:預計於10011月份舉行。
四、               滿意度問卷調查:預計於10012月中旬舉行。
試辦結束後,將於12月中旬採網路問卷調查方式,請學校業務帳號管理者和教師在登入服務網時,進行本服務滿意度填答。
五、               規劃達成率結算:預計於101731日開始計算。
100學年度結束後,統整該學年度教師實際研習紀錄,與學校本位規劃及教師自我規劃做比對,計算規劃目標之達成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