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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實習機構實習輔導教師研習

教務組 / 2018-07-10 / 點閱數: 162

主旨:鼓勵貴校教師參加「教育實習機構實習輔導教師研習」,並核予公假,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07年7月3日臺教師(二)字第1070099191號函。
二、為促使實習輔導教師了解新制教育實習內容,參加對象為全國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包含特殊教育學校)及幼兒園等有意願擔任實習輔導教師或教育實習機構之學校及幼兒園,請至下列網址報名參加:https://goo.gl/forms/PZJFpL7xy0y3QvF62(各區場次及課程內容詳如附件)。
三、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如附件),相關事宜請洽魏佳玲小姐,聯絡電話:(02)77341258,聯絡信箱:eicpantnu@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