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教育部112年E-game網路競賽實施計畫及活動海報電子檔各1份,請鼓勵貴校學生踴躍參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2年9月26日高市教資字第11237215500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競賽目標為運用互動式競賽平台,導入遊戲式學習以強化學生學習動機,經由網路雲端學習素材開放、免費、遊戲參與等特性,提升學生運算思維能力。 |
三、 | 旨揭實施計畫(附件1),競賽資訊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各縣(市)政府所屬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 |
(二) | 競賽組別:國中組、國小組競賽時間:112年10月5日起至11月30日止,每日7時至23時。 |
(三) | 競賽網址:https://www.egame.kh.edu.tw。 |
(四) | 競賽項目及規則:參賽者於競賽期間需以教育雲端帳號或OpenID登入,闖關通過獎勵門檻,即可列入抽獎名單,以其他方式登入者不列入參賽對象。 |
(五) | 獎勵辦法: |
1、 | 參加獎:於競賽期間,任兩座島嶼共獲得5顆星星(需獲得新的星星),即可列入抽獎名單,參加本次競賽之縣市,每個縣市各抽出120名。 |
2、 | 特別獎:於競賽期間,在達客武館中挑戰任一座武館成功,即可列入抽獎名單,國中組全國共抽出200名及國小組全國共抽出300名(限參加本次競賽之縣市)。 |
3、 | 打寇獎:獲得「遺落的 Scratch 書頁」的徽章(打寇島90關),即可列入抽獎名單,國中組全國共抽出200名及國小組全國共抽出300名(限參加本次競賽之縣市)。 |
4、 | 冒險獎:於競賽期間,在派森試煉的冒險歷程中,獲得30顆星,即可列入抽獎名單,全國共抽出1,800名(限參加本次競賽之縣市)。 |
5、 | 試煉獎:於競賽期間,在派森試煉中獲得500點經驗值,即可列入抽獎名單,全國共抽出800名(限參加本次競賽之縣市)。 |
6、 | 勤學獎:於競賽期間,在派森試煉的自學模式中,通過50次(每一題單日最高累計通過次數為3次),即可列入抽獎名單,全國共抽出500名(限參加本次競賽之縣市)。 |
7、 | 派森獎:於競賽期間,在派森試煉的自學模式中,通過150題(需不同的題目),即可列入抽獎名單,全國共抽出5名(限參加本次競賽之縣市),獎品為任天堂遊戲主機 Switch含健身環。 |
(六) | 公佈及頒獎: |
1、 | 參加獎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抽獎公布,其餘獎項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抽獎並公布於本競賽網頁,另發函至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
2、 | 獎品由主辦單位寄至各縣(市)教育局(處)轉發。 |
四、 | 請各校承辦人轉知資訊予學生或引導學生參賽,提供學生運用平台自主學習與增能機會。 |